呼和民院院字[2013]19号
一、学生应积极代表学院参与自治区教育厅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角逐,加强体质,推进交谊,
不休扩大学堂的影响,提高学生的实际技术。
二、本划定所指的角逐,必须是省级和省级以上组织的、并经学堂核准参与的正式角逐,蕴含
体育角逐、音乐角逐美术文章以及可及较量、文学角逐等活动(不蕴含民间集体或以某一单元名誉
进行的角逐)。
三、学生在参与各类角逐前的集训或准备工作,应在课余功夫进行,学生通常不得因而误课。如
有特殊必要必须?渭祷虺锉傅慕侵鸹蚧疃,须提前经教务处审批,主管校长核准。
四、为了激励学生赛出好成就,为学堂争光,对学生在参与角逐期间所误课程和考试成就,用以
下法子处置,本划定仅限于有角逐的学期:
1、角逐期间或经学院赞成后的集训期间误课的课程,均按全勤对待(以组织参与角逐的部门提供
的集训功夫为准,其余功夫所误的课程按旷课论处)。
2、学生非考试期间参与角逐,学生必须参与所有课程的考试。幼我项目获得角逐第一名者,单科
成就加20分,最多加3门;获得第二名者,单科成就加15分,最多加3门;获得第三名者,单科成就
加10分,最多加3门。集体项目获得第一名,单科成就加20分,最多加4门,获得第二名,单科成就
加15分,最多加4门;获得第三名,单科成就加10分,最多加4门,获得第四名,单科成就加10分,最
多加3门;获得第五名,单科成就加10分,最多加3门,获得第六名,单科成就加10分,最多加3门。如
有未及格课程,按获得学分的最低分数计入。
3、学生在考试期间参与角逐,课程成就均按平时成就推算。获得角逐名次按上述计算步骤推算。
4、所有活带头在没有正式角逐工作的学期,其进建成就及考试治理与通常学生一样。
5、学生参与假期进行的角逐,放假前有?渭醒盗返,可享受以上待遇,不然不享受上述待遇。
6、角逐期间无故弃权或中途出场的活带头不享受上述待遇。
7、角逐期间严沉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带头不享受上述待遇。
五、组织参与角逐的部门具体掌管解决学院有关审批手续和参与角逐的有关事宜,蕴含确定参与项
目、参赛学生名单、集训功夫铺排、经费预算等,不得以幼我的名义解决参赛有关手续。
六、锻练员遴选队员时,必须通过学生地点系部严格审核后登记,被提拔的队员应上好训练期以表
的所有课程,如发现未能按要求上课的队员,经锻练员和系部审核确认后,该队员不享受以上待遇。
七、本划定由教务处掌管诠释。
八、本划定从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