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治理,守护正常的讲授和生涯秩序,保险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凭据国度教育部、省教委及学堂有关治理划定,结合我院现实情况,特造订本造度。
一、学生必须遵守国度司法、律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造度。因病或因事离校表出必须按划定告假。未经准假表出,视为私下离校。
二、各班集体组织学生表出的活动的学生,必须提前向领导员递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辅导核准,并进行必要的具体登记。
三、学生利用业余功夫做家教、表出打工等必须向领导员提出版面申请,并报学院团总支登记。同时需将家教、打工等情况由领导员具体登记登记。未经核准离校视为私下表出。
四、严禁住校学生私下由表住宿、租房。严禁擅自到江河、水库等危险处进行野浴、垂钓等活动,违者视情节赐与纪律处罚。而因而产生的所有变乱由学生自己掌管。
五、节假日提前离校,或者节假日回家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事先向领导员请示,并且必须经主管辅导赞成后方可离;蛲砉。不然视为违纪。而由此产生的所有变乱由学生自己掌管。
六、以上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省教育厅、学堂的有关治理划定执行。
文学院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