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老师厅〔20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出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元: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心灵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入新时期老师行列建设鼎新的定见》,推动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幼学老师资格鼎新,成立师范生教育讲授能力查核造度,教育部钻研造订了《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幼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等五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现实当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中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
2.《幼学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
3.《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
4.《中等职业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
5.《特殊教育专业师范生老师职业能力尺度(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