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强化讲授治理,规范讲授秩序,经系务会钻研,特造订了本法子。一、通常讲授变乱
1、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
2、未经核准轻易增减课时;
3、考试、考查期间,未按时到考;
4、试卷考试、考查题或成就未按时上交;
5、擅自调换课程一次;
6、未批阅的作业数达作业总数的1/4以上;
7、未按时实现讲授进度;
8、未按时上交讲授打算与总结;
9、下课后没擦黑板或白板;
10、下课后没关机;
二、严沉讲授变乱
1、缓步飞短流长,缓步反动舆论;
2、擅自?;
3、旷课;
4、擅自更改讲授进度、打算;
5、擅自增减课时10节以上;
6、泄漏试题,徇私舞弊,阅卷不公,考试成就与现实不符;
7、回绝接受讲授工作;
8、未落实任课老师而影响讲授的;
9、授课无教案、无提纲;
10、老师擅自采办教材,强造让学生采办;
11、讲授无打算、无进度;
12、轻易不参与教研活动3次以上;
13、酒后上课;
三、讲授变乱的处置法子
1、对通常讲授变乱者要品评教育、传递,并要求期限更正。
2、通常讲授变乱累计3次以上,按严沉讲授变乱论处。
3、对严沉讲授变乱者要进行严格品评教育和传递,并期限更正,不接受品评、不更正,则调整其工作,直至赐与行政纪律处罚。同时,对造成严沉讲授变乱的老师,每一次从年度查核分中扣3分,从职称量化查核分中扣除2分,并且年度查核等级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