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学堂关于学生安全教育及治理的有关通贴心灵,本系特造订本造度,用于明确责任,加强治理,杜绝安全变乱的产生。1、新生进校后在进行入学教育使佝治领导员或辅导进行安全教育,进建《国度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不容高校学生酗酒的通知》、《通常高档学堂安全教育及治理暂行划定》和《高档学堂学生行为准则》。
2、学生各年级必须成立治安幼组。
3、学生各年级的治安幼组必须在开学初、学期中和放假前具体掌管各班的防火、防盗以及人身安全教育事宜,做到实时宣传,实时造止,实时上报,实时报警等。
4、严禁学生在宿舍熄灯后点蜡烛。
5、严禁学生到校表游泳。
6、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聚多打赌、猜拳饮酒,大声喧闹。
7、严禁学生未经下凤许可私下组织表出游览。
8、严禁学生参加打架斗殴。
9、严禁学生滋扰治保成员的提醒、过问、劝阻。
10、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堂的有关安全划定,公告、通贴心灵。
11、各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由治保委员实时向政治领导员或系辅导汇报,以便 实时解决处置。
12、每学期由系学工办、主任组织召开一次全系治安幼组会议,总结本系治安工作。
13、各年级治保幼组必须遵从系及学堂治安部门的辅导。
14、各班治安治理情况将作为评比系内“优良班级”和“优良团支部”的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