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琴房治理人员应以至心实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当真掌管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琴房治理人员要搞好音乐楼内走廊(蕴含窗台)、楼梯、各教室的卫生,维持清洁。
三、琴房治理人员必须言传身教,不许在楼内吸烟、饮酒,不许与其他闲散人员闲聊。
四、琴房治理人员必须按时交代班,不得出现值班室(钥匙照管室)空岗景象。
五、琴房治理人员要当真收发琴房钥匙并生活好每一把钥匙,不得让学生将钥匙带出去。
六、琴房治理人员要对峙准则,不徇私情,对违反琴房治理划定的行为要实时予以造止。
七、琴房治理人员有权和责任对不接受告诫、无理取闹者进行品评教育,并把违纪情况纪录好上报。
八、琴房治理人员有责任做好楼内消防、安全防备工作,对消防、安全隐患要实时发现实时上报。
九、琴房治理人员该当严格推广以上职责,若因在工作中失职而导致变乱产生,必将查究当事人责任。
十、本职责自2009年9月1日起试行。
十一、本职责由音乐学院掌管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