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全系师生提供一个健全干净的琴房环境,;で俜康墓膊聘,守护正常的讲授、练琴秩序,特造订本划定。
一、不容占据琴房(在别人的练琴点拿钥匙金琴芳琴或在自己的练琴点脱离琴房20分钟之内未还钥匙者属违反此条例)。
二、严禁遮挡琴房门窗玻璃(按其时讲授、练琴人员记)。
三、不容在琴房带入食品,不容吸烟、吐痰,不容乱抛垃圾。
四、不容在琴房谈天、打闹,以各类理由窜琴房。
五、不容败坏公物(涝祺、墙壁、门窗等),不容轻易移动钢琴,不容在钢琴上搁置书谱以表物品。
六、脱离琴房必须打扫卫生,盖上琴盖,关灯、锁门,将钥匙交回值班室,并将练琴卡带走。
七、尊沉治理人员治理。师生若有问题可实时向系办反映,不得与琴房治理人怨伫吵和无理取闹。
八、违反以上条例者,凭据实情进行处置,最低取缔一周练琴资格(暂扣琴证)。
九、本条例自2009年9月1日起头执行。
十、本条例由音乐学院掌管诠释。